2023年度黄河流域 日用陶瓷铅、镉迁移量检测能力验证方案
PTPLab2023年度黄河流域 日用陶瓷铅、镉迁移量检测能力验证方案
一、实施单位和项目
本次能力验证的技术实施单位是淄博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(以下简称“淄博海关技术中心”),由其负责样品的制备和发放,并分析汇总能力验证结果。
能力验证项目是日用陶瓷铅、镉迁移量。
二、参加单位
凡具备日用陶瓷铅、镉迁移量(GB 31604.34-2016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铅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》、GB 31604.24-2016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镉迁移量的测定》、GB 4806.4-2016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陶瓷制品》其中之一)检测能力,且已通过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参加本次能力验证。一家机构若有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地址,其具备相应能力的分地址,都必须分别参加。其他检验检测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参加。
三、时间安排
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(以下简称“参试机构”)请于2023年8月31日前,登陆实验室能力验证管理系统(http://www.ptplab.net)(以下简称“系统”)上,按照《日用陶瓷铅、镉迁移量检测能力验证须知》进行注册报名。能力验证样品将于2023年9月7日前通过快递方式发送,各参试机构确认样品状态后,请立即按照《日用陶瓷铅、镉迁移量检测能力验证作业指导书》的要求在系统上进行确认。检测结果须于收到样品72小时之内登陆系统进行结果反馈,并按照《日用陶瓷铅、镉迁移量检测能力验证作业指导书》的要求导出结果报告单,并将导出的检测结果报告单及原始记录(签字、盖章)采用快递方式寄回,并注明“日用陶瓷铅、镉迁移量检测能力验证”字样,报送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。
淄博海关技术中心于2023年9月20日前完成第一次能力验证工作,编写第一次能力验证工作报告。
四、工作要求
为保证检验检测要求统一和检验结果的可比性,各参试机构必须严格按照《日用陶瓷铅、镉迁移量检测能力验证须知》(附件3-1)和《日用陶瓷铅、镉迁移量检测能力验证作业指导书》(附件3-2)的要求进行检测,并在系统上认真反馈结果(作业指导书随样品一同发放)。检测结果报告单的信息必须齐全,按时上报。对上报结果不符合要求和过期不报的机构,其能力验证的结果均视为离群。
联 系 人:陶琳、张丽
通讯地址: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72号
电 话:0533-7993923、13853327097,7993988、15753318333。
邮 编:255086
邮 箱:pt0004@126.com
附件:
3-1日用陶瓷铅、镉迁移量检测能力验证须知
附件3-1:
日用陶瓷铅、镉迁移量检测
能力验证须知
1、本次能力验证计划的检验项目为:日用陶瓷铅、镉迁移量。上报的材料为:结果报告单、相应原始记录。
2、本次能力验证报名采用网上方式。各参试机构登陆实验室能力验证管理系统(www.ptplab.net),点击“注册报名”(若已注册,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陆),注册成功后登陆至账户,点击“计划申报”,选择“黄河流域日用陶瓷铅、镉迁移量检测能力验证”,点击“申报”,按照系统要求填报信息进行报名。
3、能力验证样品将于9月7日通过快递方式发送,各参试机构确认样品状态后,请立即登陆实验室能力验证管理系统进行样品确认。
4、凡必须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不缴纳参试费用,自愿参加的机构需缴纳能力验证费用,费用为壹仟捌佰元整(¥1800.00)。
账号信息如下:
开户名:淄博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
开户行:中国银行山东淄博分行
帐 号:226002099698
用 途:请注明“日用陶瓷铅、镉迁移量检测能力验证”
附件3-2:
日用陶瓷铅、镉迁移量检测能力验证
作业指导书
各参试检验检测机构:
感谢贵单位参加本次检测能力验证。
请参加单位在开始测试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:
1、本次能力验证采用无纸化操作,网址为实验室能力验证管理系统“www.ptplab.net”,请大家在测试前仔细阅读本说明书和网站上的帮助文件。
2、登陆系统核查样品:样品为4件日用陶瓷盘,均为平行样品,结果统计以4件样品检测结果的平均值计算。为防止样品损坏影响检测进度,核查后请立即登录系统进行样品确认——非常重要!如果出现样品包装破损、样品污染等影响测试的情况,请及时与技术实施单位联系。
3、验证项目与检验方法
验证项目 | 检测方法 | 浸泡条件 |
日用陶瓷铅、镉迁移量 | GB 31604.34-2016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铅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》 GB 31604.24-2016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镉迁移量的测定》 GB 4806.4-2016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陶瓷制品》 | 陶瓷盘的浸泡容量为100mL/件。 样品为其他常温条件使用制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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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结果反馈
所有结果信息请于2023年9月13日前通过实验室能力验证管理系统上报完毕。结果反馈的内容请您务必填写完整,请注意测试结果单位为mg/L,并保留三位有效数字!
上报成功后,请您再次查看结果,在已参加计划中,例如下图所示:
请点击查看结果,点击导出,将所上报结果以pdf格式导出,请盖章后与原始记录一起以快递寄至联系人。(很重要!)检测结果报告单的信息必须齐全,按时上报。对上报结果不符合要求和过期不报的机构,其能力验证的结果均视为离群。
5、 邮寄单位及地址
单位名称:淄博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
联 系 人:陶琳、张丽
通讯地址: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72号
电 话: 0533-7993923、13853327097,
0533-7993988、15753318333。
邮 编:255086
邮 箱:pt0004@126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