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果酒中苯甲酸的测定能力验证方案
PTPLab2024年果酒中苯甲酸的测定能力验证方案
2024年度果酒中苯甲酸的测定
能力验证方案
一、实施单位和项目
本次能力验证的技术实施单位是淄博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(以下简称“淄博海关技术中心”),由其负责样品的制备和发放,并分析汇总能力验证结果。
能力验证项目是苯甲酸的测定。
二、参加单位
市场监管局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在有效期内,且具备GB 5009.28-2016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苯甲酸、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》第一法检测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均须参加;同一家检验检测机构若有两个以上检验检测地址,其具备相应能力的分地址,均须分别参加,本次能力验证费用由省市场监管局承担。其他各类检验检测机构,如市场监管总局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、CNAS认可实验室、企业和高校自用实验室等可自愿自费报名参加。
三、时间安排
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(以下简称“参试机构”)请于2024年6月24日-7月21日期间,登陆实验室能力验证管理系统(http://www.ptplab.net)(以下简称“系统”)上,按照《果酒中苯甲酸的测定能力验证须知》进行注册报名。能力验证样品将于2024年8月15日前通过快递方式发送,各参试机构确认样品状态后,请立即按照《果酒中苯甲酸的测定能力验证作业指导书》的要求在系统上进行确认。检测结果须在8月19日前(72小时内)登陆系统进行结果反馈,并按照《果酒中苯甲酸的测定能力验证作业指导书》的要求导出结果报告单,并将导出的检测结果报告单及原始记录(签字、盖章)采用快递方式寄回,报送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。
淄博海关技术中心于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第一次能力验证工作,编写第一次能力验证工作报告。
四、工作要求
为保证检验检测要求统一和检验结果的可比性,各参试机构必须严格按照《果酒中苯甲酸的测定能力验证须知》(附件3-1)和《果酒中苯甲酸的测定能力验证作业指导书》(附件3-2)的要求进行检测,并在系统上认真反馈结果(作业指导书随样品一同发放)。检测结果报告单的信息必须齐全,按时上报。对上报结果不符合要求和过期不报的机构,其能力验证的结果均视为离群。
联 系 人:陶琳、张苗
通讯地址:淄博市张店区鲁泰大道72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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